为什么要将肺结核病人转诊到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治疗管理?
来源:中国结核网 发布时间:2009-3-5
因为结核病的正规彻底治疗必须有6—8个月的疗程,必须在督导人员的看服下服药,才能保证规律治疗获得治愈。因此,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要求病人每次服药均要在医务人员的面视下服用,以保证尽可能地治愈所有的结核病人,减少结核病的传播。而绝大多数结核病人首诊于综合医疗机构,综合医院因其本身的工作特点,很难形成医生与病人间的固定联系,难以实现对结核病人治疗全过程的督导管理,很多病人由于病情好转或药物副反应而私自停药,或由于经济原因等私自购买便宜的劣质药品,难以得到科学规范的治疗,滥用抗结核药品的结果是产生了大量耐药结核病人,增加了结核病人的治疗难度。
  我国的大部分地市、县都有健全的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能够落实病人的全程督导化疗,因此我国提出了充分利用现有的基层结核病防治网络,将结核病人归口到结核病防治机构统一治疗管理。因此,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于发现的肺结核病人和疑似结核病人应及时转至结防机构进行正规的治疗管理,各级领导和医务人员要从公共卫生的高度认识转诊的重要性,认真做好结核病转诊工作。同时病人要从自己和亲人的健康出发,及时到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进行正规的治疗和管理。